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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共同海损!火灾致300多个集装箱受损!船公司:重罚!

 

8月8日,以星租用的一艘运力达8586TEU的集装箱船“ZIM CHARLESTON在科伦坡附近海域失火,事故可能导致大约300个集装箱受损。该轮承租人以星海运已申报共同海损 (GA)。

上图显示了船舶起居区后面的货舱上的炭化现象,目前大多数集装箱已从船上卸下。

这艘巴拿马型货船由总部位于香港的塞斯潘(Seaspan)所有,并由以色列集装箱航运公司ZIM租用。根据保险索赔公司“WK Webster”的说法,所有货方在交付货物之前都需要提供共同海损担保。“WK Webster”表示:“我们目前正在与理赔师接触,以确定将提供的GA保险条款。”

集装箱船“ZIM CHARLESTON”建造于2011年,悬挂香港区旗,运力8586TEU,服务于以星亚洲内部的China India Express III (CI3)航线,事发时执行7W航次。7月份驶离中国前曾挂靠国内多个港口。

该轮7月10-1日靠泊天津新港,7月19-20日靠泊上海港,7月22-23日靠泊厦门港,7月24-25日靠泊香港港,7月25-26日靠泊深圳蛇口港,然后驶往新加坡、科伦坡、那瓦希瓦、皮帕瓦沃港。涉及ANL、CMA CGM、CNC、COSCO SHIPPING、EVERGREEN、GOLD STAR LINE、HAMBURG SÜD、KAMBARA KISEN、OOCL、PIL、ZIM等船公司共舱。

根据AIS舶定位显示,截至8月24日零时,该船仍在科伦坡港处于锚泊状态。原船期预计19日抵达那瓦希瓦港,船期已严重延误。

保险公司的统计数据表明,班轮运输每60天就会发生一次重大火灾。根据货物事故通知系统(CINS),近25%的集装箱船严重事故是由于误报货物造成的。在发生多起大火之后,班轮公司开始对未能申报集装箱中危险货物的托运人处以罚款。

ONE:货物品名瞒报、漏报或错报
最高征收3万美元/箱的违约金

8月4日,船公司ONE官网发布通知重申称,货物品名瞒报、漏报或错报,最高征收3万美元/箱的违约金。(查看文章:ONE:货物品名瞒报、漏报或错报:最高征收3万$违约金 | 附品名

具体情况和费用标准重申如下:
  • 针对由船公司检查发现瞒报、漏报或错报品名而需强制更改品名的情况,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征收违约金USD6000/箱;危险品征收违约金USD30000/箱。
  • 针对订舱时瞒报、漏报或错报品名,但货物到目的港前后再主动申报并要求更改品名的情况,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征收违约金USD3000/箱危险品征收违约金USD15000/箱。
注:
  1. 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包含但不仅限于有特殊装载要求的货物、非危化工品以及电池等的货物。
  2. 此项收费适用于自中国大陆任何港出运至所有目的港的出口货物。
  3. 在客户未付清此项费用之前,船公司有权扣货并拒绝更改品名的要求。

     

中远海发布关于正确申报货物信息告客户书

7月15日,中远海运集运发布《关于正确申报货物信息的告客户书》,告知托运人不得瞒报、谎报、误报、漏报所申报货物的品名和危险性质级别。尤其关于锂电池货物,并重申无论以何种方式、是否归属于危险货物(根据国际海事危规),只要货物中含有锂电池,均须履行托运职责如实申报。

若违反者将依据规定处理,中远海集运并将对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向托运方进行追偿。

马士基:误报:5000美元/次 ★

 

马士基官网7月6日发布公告,再次强调,将针对所有误报危险货物征收误报费,每次征收5000美元。马士基表示,该误报费自2019年8月20日开始征收。每一件正确申报的货物都可能危及船员、公司资产、环境和其他客户货物的安全

由于最近持续发现多起误报事件,马士基在此强调,所有误报危险货物的客户,每次订舱将被收取5000美元的费用。因采取纠正措施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将在此费用基础上额外收取。

HMM:瞒报/漏报/误报!重罚30000美金

4月15日,HMM发布关于加强货物瞒报/漏报/误报管理的通知,对于危险品货物申请中瞒报,漏报,误报已实行相关规定:在上海、宁波、天津、青岛、大连、南京分公司订舱,出口至全球的货物若发生危险货物错报、瞒报及漏报的情况,相关客户必须支付违约金30,000USD/每自然箱,同时也将就因错报,瞒报以及漏报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向相关责任方进行索赔。

具体通知如下:

尊敬的客户及代理:

自2021年1月1日(开船日)起,我司对于危险品货物申请中瞒报,漏报,误报已实行相关规定:我司上海,宁波,天津,青岛,大连,南京分公司订舱,出口至全球的货物若发生危险货物错报,瞒报及漏报的情况,相关客户必须支付违约金30,000USD/每自然箱,同时,我司也将就因错报,瞒报以及漏报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向相关责任方进行索赔。
然而目前货物误申报情况仍有发生,为了进一步规范货物品名的订舱及提单制作,我司再次做如下提醒:
托运人必须保证订舱信息完整,准确,包括货物品名、件重体,以及货物属性。若承运人怀疑托运人存在瞒报情况时,可自行开箱查验,并且承运人对于查验所导致的货物损坏或延迟交付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海关或承运人查验后经证实托运人所托运货物品名,件重体以及货物属性与申报不符的,托运人必须承担相应违约金以及因错报,瞒报,漏报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
违约金费率表如下:
1)该费率同时适用于生态禁用产品的瞒报,误报,漏报;
2废旧货物是指用于处置或回收的货物,品名中通常含scrap,waste,spent,recycling,used,old,expired,defective,for Disposal recovery,regeneration cargo字样;
3)对于各国政府的制裁清单,若发货人存在错误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情况,每个集装箱将向托运人收取30000美元的违约金。制裁清单包括: 
  1. 美国政府的OFAC制裁名单,包括SDN(特别指定国民)和封锁人员名单;
  2. 各国的政府制裁名单。
因此,自2022年5月15日(开船日)起,在我司上海,宁波,天津,青岛,大连,南京分公司订舱,出口至全球的货物若发生货物错报,瞒报及漏报的情况,相关客户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违约金。

望遵守上述规定,及时正确申报货物属性及品名。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申报货物而产生的违约金,我司不予减免。

韩新海运(上海)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万海:申报不实!赔偿金2-3万美元

3月18日,万海航运发布公告称,客户应严格遵守万海航运(WHL)的任何规则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公约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单上的声明、包装、标签、重量、运输或货物的处理、处置,并应在将货物交付至WHL指定地点、仓库或码头之前,按照上述要求以及承运人或承运代理人的要求,如实、准确地申报货物。

即日起,如果所附的报关单和运输单不真实、不准确,万海航运(WHL)有权在运输过程中随时停止或暂停货物的交付或终止货物的交付合同。由客户(包括托运人、通知方和收货人)承担此费用以及由此产生损失造成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律师费、诉讼费等,此外,还应支付以下惩罚性赔偿金:

  • 如果违反相关要求的货物为危险品货物,则惩罚性赔偿金为每集装箱30000美元。

  • 如果违反相关要求的货物为非危险货物,惩罚性赔偿金为每集装箱20000美元。

 

 

以星:瞒报/漏报/误报!1.5万美金/箱

ZIM3月8日也发布通知表示,将加强货物品名瞒报/漏报/错报管理。一旦发现货物品名信息瞒报/漏报及故意错报,将征收15000美金/箱违约金及额外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以星加强货物品名瞒报/漏报/错报管理的通知
致各尊敬的客户以及订舱代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货物品名的订舱及提单制作,再次做如下提醒:
  1. 危险品的包装,品名,件数,重量,体积需做如实申报
  2. 提单上显示的危险品包装,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必须与危险品订舱时的申报保持一致
  3. 如果危险品订舱申报后有任何更改,必须截单前联系我司订舱部客服进行再次审核及批复
  4. 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包含但不仅限于非危化工品以及电池等的货物,订舱与提单需要申报一致
我司一旦发现货物品名信息瞒报/漏报及故意错报将征收每箱15,000美金违约金及额外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我司借此呼吁广大客户,在订舱时请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确保海关预配舱单、报关单和提单信息一致,不得瞒报、漏报、错报,以免产生此项违约金。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我司。

以星综合航运(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部

2022年03月08日

内容整理自海运网、船公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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